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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实施方案

作者:城中路小学更新时间:2019-03-20 09:59点击量:0

嘉定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和国家的语言文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及《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根据教育部、国家语委和市教委、市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制定我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实施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提高对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认识,打造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的示范标杆,培养学生的“一种能力两种意识”:即语言文字应用能力;自觉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和自觉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的意识。切实发挥语言文字事业基础性、全局性作用,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文化自信,提升文化软实力。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语言文字制度建设

各级各类学校有专人负责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建立完善语言文字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加强队伍建设,在学校内涵建设和育人目标中明确语言文字工作要求,定位准确,目标明晰,措施到位。建立切实可行的工作制度和评价体系,相关要求贯穿于学校常规工作和主要环节,并有定期检查落实制度,确保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长效机制的形成。

(二)加强能力建设,提升学校师生整体水平

各级各类学校要深入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通过高标准的语言文字工作要求,促进学校管理水平的提升,提升师生自觉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增强师生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要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学校工作的日常管理,重视教师语言文字基本功训练,通过参加语言文字培训和综合培养等方式,促进整体师资水平的提升;重视学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培养,把提高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作为教育教学的基本内容,将学生语文素养的培养融入到德育、智育、美育、社会实践等各项教育活动及校园文化建设中,通过增强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提升。

(三)加强督导评估,促进语言文字常态管理

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我区教育系统综合督导考核指标的内容,联合我区教育督导室对区内中小幼学校开展五年一轮的教育综合督导评估,督查学校五年发展规划的实施情况,引导学校形成有效的自评机制,提高学校自我规划、自我发展的意识和能力,促进学校全面、和谐、可持续地发展。

具体操作: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学校管理项目,下设三个三级指标,在教育综合督导中通过查阅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资料、开展师生访谈、查看校园环境等形式对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进行综合考核。同时,学校在教育综合督导的自评报告中有语言文字工作的汇报内容,督导室针对学校教育综合督导反馈内容中专门设立语言文字工作的反馈情况。

(四)加强年终考核,推动教育工作整体发展

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到教育局的年终考核体系中,考核由嘉定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牵头,教育局各科室、教师进修学院等相关部门联合打分。通过一年中对全区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年终考核,推动教育工作的整体发展。

具体操作: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基础性指标中的教学工作中,下设两个三级指标,每年对语言文字考核的内容进行微调,以切合我区语言文字工作重点和学校工作开展情况。主评部门由语委办负责牵头实施打分,主要考核学校教学用语用字规范化建设,师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开展各类语言文字活动的情况,在建立和落实语言文字管理工作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以制度来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

(五)加强示范校创建,助推语言文字达标建设

根据市教委、市语委文件要求,依据《中小学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标准》《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标准》的要求,加强区级、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建设,对推动全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规范化发展起到辐射引领作用。

三、具体要求

(一)时间安排

2017年3月,召开教育系统各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联络员会议,提高对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整体认识,明确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主要目标,探讨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措施、方法。

2017年4月—2018年12月,结合《中小学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标准》《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标准》,各学校开展自查工作。

2019年3月,各中小学校(中职校)、幼儿园完成达标校自评。

2019年4月,完成区内各中小学、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达标评估。

2019年5月,报送区内6所学校(2所小学,2所中学,1所幼儿园,1所中职校)至市语委。

2019年6月上旬,市教育评估院每区抽选出3所学校实地检查。

实地检查具体流程如下:

(1)区教育局分管局长作本区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建设工作汇报(时间8分钟,采用PPT)

(2)被抽中的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分管校长汇报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建设工作情况(每所学校15分钟,采用PPT)。

(3)专家组与学校互动交流(20分钟左右)

(4)专家组在集中汇报答辩地点查阅档案材料

(5)根据集中汇报答辩的情况,对检查内容中需要进一步核实和测查的学校,市教育评估院将组织专家进行实地察看。实地察看主要采取巡查校园环境、组织师生座谈等形式进行。

(6)专家组集中召开会议,形成检查结论。

(二)工作要求

各学校要提高对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经费保障,明确工作职责,分工协力推进,切实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不断提升我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管理水平。

 

 

嘉定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17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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