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城中路小学更新时间:2023-12-19 16:43点击量: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上海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试行)》《上海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实施细则》和《关于做好 2023年嘉定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定期奖励工作的通知》(嘉人社发〔2023〕62号)文件精神,结合本系统实际,现就做好2023年度嘉定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程序及时间安排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设立单位考核工作组,制订考核计划和实施方案,负责年度考核工作。考核工作组由本校校长、人事部门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及教工代表组成。具体程序如下:
1、 校支委会讨论考核实施方案
2、 个人总结:每位教职工进行个人总结、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12月21日前)
3、 分组交流:每位教职工在各自的组内进行述职,听取群众意见(12月22日)
4、 推荐组内优秀名单:各年级组长根据下发推荐数,组织安排组员民主测评、推荐候选人名单(12月22日),并上报人力资源部(12月25日)。
5、 校支委会、考评小组进行审议,确定优秀人员名单。
6、 公示: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在本校校园网上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4年1月2日-2024年1月8日)
7、 考核反馈: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其中被确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的,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
二、“优秀”行政核定数及组内推荐数
2023年行政奖励按记功、嘉奖两个种类执行。经人社局核定,优秀等次人数占参加考核总人数的20%(去尾法测算),我校2023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为25人,其中2人为“记功”,其余“优秀”等次为“嘉奖”。根据区文件规定21人及以上的单位中层以上领导不超过本单位优秀等次人数的三分之一。
根据测算,现将组内推荐人数公布如下:
一年级组4人:西校区2人、东校区2人
二年级组4人:西校区2人、东校区2人
三年级组3人:西校区2人、东校区1人
四年级组4人:西校区2人、东校区2人
五年级组3人
综合组1人
行政组6人
本实施意见由学校考评小组负责解释,具体内容参照《关于2023年度嘉定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定期奖励工作的通知》嘉人社发〔2023〕62号)执行。
嘉定区城中路小学
202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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