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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天华学院见习生安排

作者:城中路小学更新时间:2019-04-09 09:07点击量:0

4月15日-4月26日,天华学院34名学生来我校为期2周的见习。


一、见习内容

进行小学教学工作实践,具体要求如下:

1.以听课为主、在带教导师的指导下参与备课、说课和评课。每个学生至少完整地上一次课(35分钟)。

2.跟随带教导师见习班级管理相关工作。

3.在带教导师的指导下参与德育实践活动和学科拓展活动。

4.参与见习学校和带教导师安排的其他见习工作。

5.见习内容的具体安排依照所在小学拟定的实施方案进行。

6.撰写见习手册,由带教导师填写评语并考核计分(考核计分为百分制)。


二、作息安排

到校时间:8:30

离校时间:15:00

休息地点:明强楼2楼 教工之家


三、天华学院2015级汉语言文学1班指导教师安排

序号

姓名

性别

指导教师

1

虞思琪

尤晓岚


朱思诺

李萍

2

高晓萍

庆子华


   郭玉玉

3

马欣悦

刘漪俊


吴悠

4

   何雨柔

夏柯


   班海兰

5

陈昕雨

王芳(大)


周瑞君

  6

李崇睿

吴伟国


朱星羽

7

魏金屏

顾清芳


尚驰骋

8

顾舟玥

王芳(小)


倪斌

9

陈韵妃

陆英烨


张菁尹

 

10

刘声洲

金春兰


谢东辰

11

李思奕

吴遵青


陈兴月

12

孙涵星

朱琼


张典典

13

钱张钰

王思莹


岳丹琪

14

陆凯琴

 

王雅萍


彭鑫

15

史志璇

杜玉凤


徐秋涵

16

谢雨荷

朱清


陈慧琳

17

   张诗敏

徐玲


陈琛



四、见习纪律


为了搞好教学见习,每个见习学生必须做到:

1.认真学习教学见习的有关文件和各项规定,明确教学见习的目的,端正态度,切实做好教学见习的各项工作。

2.服从院系和见习学校的领导,接受双方教师的指导。对见习工作如有意见和建议,应及时与我校带队指导教师沟通。

3.严格遵守见习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纪律。见习期间,必须按时到校,不迟到、不早退。因故不能到校,应事先请假。

4.要认真完成见习单位安排的工作。讲课前,必须先写好教案,进行试讲,并且经指导教师审阅、签字。讲课后积极向指导教师请教上课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吸取经验教训。

5.必须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成为学生的表率。要关心和爱护学生,严谨各种违背教师职业道德的言论和行为。

6.爱护见习单位公物,节约使用办公资源,保持办公环境整洁,在见习期间借用学校的物品必须按期归还,如有丢失损坏,必须照价赔偿。

7.见习生之间要彼此关心、互相帮助,使见习小组成为团结向上的集体。

8.  见习来回路上跟随学校班车,不私自离开校园,保证自身安全。


五、成绩评定

1.评定标准:见习成绩按照百分制来评定。

2.评定方法:学生认真填写“天华学院汉语言文学本科专业学生教学见习记录表”,并交指导老师签署评价意见,然后参考见习指导教师的评价意见,同时结合学生在具体见习工作中的业绩,由专业见习领导小组核准。


学校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梅园路2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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