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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嘉定区城中路小学2023年招生工作方案

作者:城中路小学更新时间:2023-04-10 09:27点击量:0

根据《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嘉定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嘉教〔2023〕10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 2023 年本市义务教育阶 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23〕10 号) 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延长<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实施意见>有效期的通知》(沪府办规〔2023〕3 号) 等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嘉定区城中路小学2023年招生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依据国家、上海市、嘉定区有关政策法规,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学校为目标,切实维护适龄儿童和学生的合法入学权益,规范招生行为。结合嘉定区“十四五”推进紧密型学区集团建设,依法实施招生入学工作,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的教育服务体系。

(一)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与家庭、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通过学校网站、网上“校园开放日”等形式,向辖区内适龄儿童告知招生政策、招生入学具体工作事项及所需提供的证件,推广应用“一网通办”电子证照。

(二)班额总控原则。根据“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提供的入学适龄儿童和学生数据,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安排适龄儿童入学。小学班额不超过 45 人。

(三)公平公正原则。应用“一网通办”网站(zwdt.sh.gov.cn)和“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shrxbm.edu.sh.gov.cn),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规范管理。学校按区教育局确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接收适龄儿童入学。实施均衡分班,严禁举办各类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不得以面试、面谈、测评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全面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不再安排义务教育学校特长生招生计划。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妥善安排入学。学校安排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

严禁学校在计划外自行招生,不得招收非适龄儿童。

 

二、招生领导小组

组长:沈莉莉          

副组长:朱俊

组员:尤晓岚、冯霞、赵凤芬、项倩、张莉萍、刘漪俊、肖怡波、姚虹、顾思瑶、汪秋岚、徐佳渊、倪立昊、孙黎萍、陶国良、郑梅芳、万寿龙、陈岩

三、招生入学对象

凡是年满6周岁(2016年 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应当入小学一年级接受义务教育。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申请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经区教育局审批同意未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提出入学申请。具体分类如下:

1.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

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户口簿户主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且持有相应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的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在4月28日前经现就读幼儿园审验核实户口簿、相应的房地产权证。根据“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安排适龄儿童入学。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生计划数时,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出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2.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儿童,须在 4 月 28 日前通过信息登记、审验户口簿及廉租房相关证明等。就读本市幼儿园的适龄儿童通过就读幼儿园进行审验、登记。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儿童入学,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安排就近入学。

3.申请“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在本区申请跨区居住地入学,凭本区《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以下简称《回执》,截止日为4月28日),到《回执》上居住地所属街镇办理入学登记手续。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跨街镇居住地入学,凭居住地所属街镇的《回执》(截止日为4月28日)与居住地址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到《回执》上居住地所属街镇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同一街镇内不接受“人户分离”申请。跨区、跨街镇“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入学,将根据《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和学生的入学实施细则》统筹安排。

本区其他寄放户口(含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4.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

申请在本区接受小学教育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有关政策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含2020-2021年连续两年办理灵活就业登记且至今未退出登记手续)。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小学阶段统一安排进入公办学校。街镇依据区域教育资源和入学需求制定相应入学统筹细则,并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

四、招生计划

2023年,城中路小学(西校区,梅园路280号)计划招生6个班,班额不超过 45 人。

2023年,城中路小学(东校区,双坪路266号)计划招生6个班,班额不超过 45 人。

五、招生划片学区

城中路小学(西校区,梅园路280号):嘉定镇和菊园新区“城中路以西、练祁河以北、沪宜公路以东、清河路-环城路-和硕路-陈家山路以南;橫沥河以西、胜竹路-陈家山路以北、城北路以东、祁迁河以南”的地区(工业区所属辖区除外)。

城中路小学(东校区,双坪路266号):菊园新区“八字塘河以东、嘉罗公路以北、顺宁路以南、新泾河以西”的地区。

六、入学信息登记

4月13日-4月28日,公办幼儿园和民办二级幼儿园的适龄儿童家长通过幼儿园登记儿童入学信息;民办三级幼儿园的适龄儿童家长可按照街镇教委指定方式登记儿童入学信息。未入园及非本市幼儿园在园的适龄儿童家长通过指定方式登记儿童入学信息,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作为入学报名的重要依据。适龄儿童家长可凭“一网通办”或“随申办”实名帐号登录“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查询入学信息。4月28日为本区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截止日,之后不得再更改入学信息。

4月13日前,根据招生入学工作要求,做好相关人员培训、设施设备配备和网络畅通等保障工作,合理安排相应的工作人员,确保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材料审验工作顺利进行。

七、入学网上报名

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一网通办”网站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进行入学报名,选择“公办小学报名”,报名时间为 5月6日-5月10日。

八、公办小学入学验证

1.分批验证

第一批验证:5 月 16 日-5 月 19 日,开展第一批验证。

第二批验证:5 月 25 日-5 月 26 日,开展第二批验证。未报名公办小学和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参加第二批验证。

实施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根据公办小学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小学以“本市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由区教育局和相关街镇按照当年度区、街镇招生政策和细则安排入学。

学校主要通过集中调取“一网通办”有关信息,对已取得《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入学验证通知短信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查询结果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核对。“随申办”或“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可同等效力使用。

2.验证材料

本市户籍的儿童,须核查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等。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须核查《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等。

非本市户籍的儿童,须核查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等,以及适龄儿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

学校将对登记就读一年级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及其父母的有关证件和有效期限进行核对,通过信息系统对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父母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灵活就业登记证明进行信息比对。

在登记和报名过程中,适龄儿童监护人必须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所填信息与实际不符,或在后续入学验证时发现不符,将视录取结果无效,并对录取结果做相应调整。

九、发放入学告知

5月20日起,对已验证通过的适龄儿童,陆续发放入学告知信息。

十、招生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021-59916766

十一、招生承诺

承诺学校在招生过程中,均衡分班,不举办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不组织报名或变相报名,不举行任何形式的测试、测评、面试、面谈或调查,不收任何学生的简历等材料。招生录取不与任何教育培训机构挂钩。

十二、入学方式调整提示

根据《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从2027年开始,嘉定区疁城实验学校(初中部)、嘉定区启良中学小升初由原来的户籍居住地对口入学改为学籍地对口入学,采用提前五年告知的方式。其中嘉定区疁城实验学校(小学部)和嘉定区城中路小学(西校区)对口学籍地为疁城实验学校(初中部)。嘉定区城中路小学(东校区)暂不在此入学方式调整范围内。

 

 

上海市嘉定区城中路小学

2023年4月9日   


附件1:2023年上海市嘉定区城中路小学学校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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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2023年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日期

内容

4月7日

学校开始举行网上“校园开放日”。

4月10日

公布2023年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4月12日

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开通。

4月13日-28日

适龄儿童进行小学入学信息登记。

幼升小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就读手续(截止到4月28日)

5月6日-10日

小学入学网上报名,选择报名公办小学(截止到5月10日)

5月16日-19日

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

5月20日起

陆续发放入学告知信息。

5月25日-26日

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

8月15日

开始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学校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梅园路2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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