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城中路小学更新时间:2019-04-18 12:20点击量:0
城中路小学2019年上海市园丁奖、嘉定区园丁奖评选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强化教师爱岗敬业和教书育人意识,提高教师专业素养和教书育人能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根据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上海市园丁奖、嘉定区园丁奖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城中路小学2019年上海市园丁奖、嘉定区园丁奖评选工作方案》。
一、评选项目与名额
推荐2名教师参加园丁奖评选。
二、评选范围
学校全体在编教师
三、评选条件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秉承“为了每一个学生的终身发展”教育理念,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乐于奉献,追求卓越,从事教育工作满5年及以上,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德育工作中,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教育全过程,,实施绿色评价,优化育人环境,创新德育实施的途径和方法,增强德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在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促进学生身心和谐发展方面有显著成绩;
2.教学工作中,坚持素质教育,注重全面发展,积极投身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努力培育学生的核心素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提升自身综合素养、变革教学方式、减轻学生负担等方面起骨干带头作用,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
3.教育科研中,求真务实,结合实践开展教育科研并以科研促进教学,在课程教材建设、教学手段改进、教育技术应用、实验教学创新等方面有创造性成果,并积极推广应用,为提高教育效率作出显著成绩;
4.教育管理中,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加强学校内涵建设,在学校管理、环境建设、服务师生等方面开拓创新,为教师专业发展和教育教学改革创造良好条件,在促进学校教育质量科学提升和内涵发展上有突出成绩。
四、评选要求
1.要按照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好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健全以重贡献、重能力、重实绩为主的组织推荐和群众互荐相结合的评优机制。
2.要坚持向教学第一线的教师倾斜,对于有农村任教经历或参加过支教工作的,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严格控制学校行政管理人员的获奖人数。
3.要向青年教师倾斜。特别要重视推荐35岁以下的优秀青年教师。
4.要向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中有突出表现和贡献的教师倾斜。特别是在师德和职业道德方面起到表率和楷模作用的人员可破格参评。如需破格(不破年限),须由参评教师所在学校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
5.要通过评选推荐工作,进一步激发广大教师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
五、组织领导
1.建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沈莉莉
组员:尤晓岚 冯霞 朱俊 赵凤芬 孙黎萍
2.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园丁奖的推荐、核实、公示、申报等工作。
六、评选办法
1.向全体教职工公布评选实施方案,公开名额和评选范围、条件、程序及评选结果,保证评选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2.根据评选条件,可采取领导提名、部门推荐、群众互荐的方法推出候选人。候选人所在单位在充分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由单位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确定推荐人员名单,并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向局评选办提交相关材料。
3.参评人员原则上逐级升层。市园丁奖人选应从区园丁奖和市教委单项奖及相应的称号获得者中产生。上次获“上海市园丁奖” “嘉定区园丁奖”的人员拟作为本次评选申报者的,必须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有新的突出的成绩。
4.先进事迹材料要具体、生动、详实,有典型性、代表性。事迹材料不超过1500字。
七、奖励方式
1.评选奖励工作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嘉定区将于今年教师节期间对“嘉定区园丁奖”获得者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励金。
2.广泛宣传优秀教师的先进思想和优秀事迹,增强优秀教师的荣誉感,扩大优秀教师的社会知晓度,发挥优秀教师的引领作用、示范作用、辐射作用,弘扬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无私奉献的高尚精神,进一步形成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
3.获奖人员的有关材料存入本人档案,作为考核晋升的依据之一。
八、工作日程安排
4月16日:制定城中路小学2019年上海市园丁奖、嘉定区园丁奖评选工作方案,并在校园网公示。
4月19—23日:推荐2019年市、区园丁奖候选人。
4月24—30日:完成园丁奖申报表及推荐名册,并上报教育局评选办(区教育奖励基金会秘书处梅园路226号)。
嘉定区城中路小学
2019年4月16日
学校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梅园路2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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