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路小学“微信群”公约

作者:城中路小学更新时间:2018-01-04 16:58点击量:0

城中路小学“微信群”公约

“五”可以:

1、老师可以把学校的工作动态、各种临时通知、教学进度及要点等通过此平台发送给家长,以便于及时沟通。

2、老师可以把学生每天的作业、在校表现等诸多信息,及时以短信形式发送给家长,便于家长有针对性配合学校做好家庭教育。

3、老师、家长双方可以借此平台推荐一些家庭教育新理念、新方法,便于共同教育学生,使其更快、更好地成长。

4、家长可以把学生每天在家学习表现、育子困惑等及时以短信形式与老师沟通,以便于取得帮助。

5、家长之间可以交流育子困惑或心得体会,已取得共同进步,共同发展。

 

“五”不得:

1、不得在此平台发表违反国家法纪法规的言论。

2、不得在此平台交流不利于学生成长、学校发展的言论。

3、不得把此平台当作家长之间闲聊的工具。

4、不得借此平台发泄私愤。

5、不得借此平台进行各种与教育教学无关的销售活动。

城中路小学德育研究部

20179


学校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梅园路280号

copyright©2017 城中路小学

工信部ICP备案号:沪ICP备11021021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