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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工作考核实施方案

作者:城中路小学更新时间:2018-12-29 16:17点击量:0

城中路小学2018年度工作考核实施方案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上海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试行意见》(沪人[1995]113号)和和《关于2018年度嘉定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嘉人社〔2018183号)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现就做好2018年度城中路小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程序及时间安排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设立单位考核工作组,制订考核计划和实施方案,负责年度考核工作。考核工作组由本校校长、人事部门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及教工代表组成。具体程序如下:

1、  校支委会讨论考核实施方案

2、  个人总结:每位教职工进行个人总结、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1230日前)

3、  分组交流:每位教职工在各自的组内进行述职,听取群众意见(12-3日)

4、  推荐组内优秀名单:各年级组长根据下发推荐数,组织安排组员民主测评、推荐候选人名单,并上报人力资源部。(13日)

5、  校支委会、考评小组进行审议,确定优秀人员名单。

6、  公示: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在本校校园网上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13日)

7、  考核反馈: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其中被确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的,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

二、“优秀”行政核定数及组内推荐数

2018年行政奖励按记功、嘉奖两个种类执行。经人社局核定,优秀等次人数占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0%(去尾法测算),我校2018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为9人。其中2人为“记功”,其余“优秀”等次人员为“嘉奖”。根据区文件规定21人及以上的单位中层以上领导不超过本单位优秀等次人数的三分之一。

根据测算,现将组内推荐人数公布如下:

一年级组:1

二年级组:2

三年级组:1

四年级组:1

五年级组:2

行政组:2

 

本实施意见由学校考评小组负责解释,具体内容参照《关于2018年度嘉定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嘉人社〔2018183号)文件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城中路小学

2018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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