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党风廉政
作者:城中路小学更新时间:2018-01-04 17:20点击量:0
学校实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领导干部既对所在岗位承担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所在岗位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责。每年的十二月份,党政正副职都作述职述廉报告。落实学校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做好总支会议记录,填写教育系统“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事项备案表。。规范“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小学会计制度》有关规定进行资金的投入和使用,每学期开学前各项收费项目在网上和校园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各项代办费用严格按照收费标准,经家委会审议通过及时收缴入账,并及时结算、清退,无乱收费现象。
学校实行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平台、校长信箱、校园公示栏、告家长书、家长会、家校互动等平台,及时向家长、社会宣传学校招生、收费等工作。学校每周安排行政、学校法制副校长、家委会成员轮流值日,接待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对信访举报、违纪违规等问题及时回复、查处。
学校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廉洁教育与课堂实践相结合,积极推进廉洁文化进校园活动,在专题教育实践中渗透,使孩子们从小树立廉洁的意识。党风廉政建设群众满意率达到98%以上。
学校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梅园路2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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